《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将从200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的电子银行部负责人就《办法》和《指引》的重要意义,今后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战略以及规范电子银行业务的新举措发表了看法。
一、工商银行
工行表示将对原有风险管理制度、规则和程序进行必要和适当的修正。工行采取的措施主要包括:
1)首先是按照办法对电子银行风险管理的具体规定,采取审慎的风险管理措施,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的特性,加强制度和系统的建设与检查,将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纳入风险管理的总体框架中;
2)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的运营特点,建立健全电子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和电子银行安全、稳健运营的内部控制体系;
3)强化对电子银行业务所面临的战略风险、信誉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管理,并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能,完善授权机制建设,有效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各种风险,切实提高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能力;
4)以可靠的信息技术提高系统设计开发水平和相关设施保障能力,在物理控制和软件控制两个方面建立对非法进入和假冒电子银行活动的甄别、处理和报告机制;
5)保证电子交易数据的安全性、保密性、完整性、真实性和不可否认性;
6)保证所有的电子银行交易都有清晰的跟踪记录,并且采用适当的技术和措施按照法定的期限保存这些数据;
7)采取有效措施识别客户真实身份,明确客户的权利义务;
8)按照《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聘请具有相当资质的外部专业化机构对电子银行实施安全评估,进一步确保电子银行运行的安全性和风险可控性。
截至2005年底,工行网上银行企业、个人客户数量分别达到32万户、1485万户,电话银行企业、个人客户数量分别达到76万户、1870万户,全年电子银行业务笔数达36.5亿笔,占同期全行业务量的26%,实现交易额46.7万亿元。
二、规范业务管理 有效防范风险
农行表示,《办法》和《指引》丰富了电子银行业务法制体系,内容全面且具有前瞻性,是指导和规范电子银行业务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商业银行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农行采取的措施包括:
1)组织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2)规范管理,研究和探索科学、高效的业务管理体制;
3)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4)加强营销宣传,提高服务水平。
三、中国银行:进一步规范和发展电子银行业务
中行负责人表示,《办法》和《指引》是继中国人民银行2001年发布《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发布《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后,我国银行监管部门发布的关于电子银行业务监管的最新法规。
两部法规的出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明确了电子银行业务监管范围,解决了此前部分电子银行业务如手机银行等无明确监管要求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2)符合现阶段我国电子银行业务发展实际,并逐步在电子银行监管方式、信息技术标准、监管要求等方面实现与国际接轨;
3)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的基本要求,有助于推动中行电子银行的法规建设,促进业务稳健发展,同时对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控制与安全运营管理等工作提出了明确标准和要求,为我行乃至我国今后一段时期内电子银行业务的依法合规发展提供了科学、规范的制度保障和监管依据。
中行正在实施网上银行新平台系统的全面建设工作,以这两个法规出台为契机,中行将重整业务流程,提高电子银行的运行效率,提升电子银行的综合竞争能力。
四、电子银行 全力支持建行业务发展战略
建行表示将着手实施网上银行系统的安全策略、系统安全性的内部安全评估,将来过渡到由外部机构进行,并计划开展对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评估,保证认证安全可靠和具有公信力。
建行将从多方面入手以实现战略目标。包括:
1)提高电子银行渠道的分销能力,树立“e路通”的品牌形象;
2)增加营业网点的电子银行设备配置数量,在营业网点设置网银终端、95533直拨电话等自助设备;加大重要客户服务系统、网银系统、呼叫中心、渠道整合平台等项目的投入,提高电子银行整体服务效率。
3)建立组织体系完备、运行高效的电子银行机构,并不断扩大产品研发和支持队伍,扩展95533客户服务中心座席,同时加大对电子银行业务人员的培养力度,注重培训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