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新型的网上交易模式,与传统意义上的拍卖相比,网上拍卖有诸多引人瞩目的特点:
1、 拍卖标的范围不同
传统的拍卖物品(比如艺术品、不动产、大型机器设备等)一般价值昂贵。而网上拍卖物品的价格区间却非常有弹性,从几元到上千万元不等,拍卖物品的种类从旅游帐篷、电脑软件到生活用品、玩具、艺术品、大型机器设备等,种类极其繁多。
2、 参与拍卖活动的空间不同
传统拍卖一般在一定的场所和环境中进行,一般要求参加拍卖活动的投标者共处一室,并且实时投标。而在网上拍卖中,参加拍卖的投标者分布在世界各地,并且一般都是进行异步投标,它更自由灵活。
3、 拍卖活动结束方式不同
传统拍卖中,拍卖师三声询问无人应答后即宣布拍卖结束,出价最高或最低者获胜。而在网上拍卖中,一般是规定预定的截止时间的方式来结束拍卖,确定获胜者。
4、 拍卖活动的成本不同
在网上拍卖中,买者和卖者可以方便地通过网络参与拍卖过程,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他们的参与成本降低了,而且拍卖仲裁人可以有先进的网上拍卖程序来代替,不仅方便快捷,不易出错,而且可以24小时仲裁拍卖。
5、 中介机构的服务不同
传统的拍卖一般由实业性质的拍卖中介机构(拍卖行或者拍卖公司)来承担,中介机构同时代表买卖双方的利益,必须依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来进行拍卖活动,中介机构有义务保证拍卖的公正性和公平性。而网上拍卖其中介机构则是拍卖网站,它一般不对买卖双方的拍卖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在网上拍卖中所遇到的风险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
三、 国外与我国网上拍卖发展现状
1、 国外网上拍卖市场的现状
1995年,美国eBay作为网上拍卖先驱,创下电子商务事业的骄人业绩。迄今为止,该网站上的年交易量已达5.4亿美元,其股价也是持续攀升,一时间“eBay效应”风靡全球。在美国,如今在线拍卖已是大行其道,不仅带动了像Yahoo、Amazon这类著名网站,连索斯比这样的老牌拍卖行也开始投身网上拍卖。据Forrester估计,全球在线拍卖的交易量将从1998年14亿美元上升到2003年的190亿美元。
表一:美国几大拍卖网站的市场份额
拍卖网站 月收入(百万美元) 市场份额(%)
EBay 357.508 64.3
UBid 81.732 24.7
Onsale(Egghead) 22.24 4.0
Yahoo 13.344 2.4
Amazon 11.12 2.0
资料来源:马俊、汪寿阳、黎建强编著,《网上拍卖的理论与实务》,第11页,科学出版社,2003年
除了这些综合性的拍卖网站之外,在艺术品、汽车、国债、农产品等领域还有一些专业的网上拍卖商,例如,在艺术品方面,Sotheby和Christie都建立了在线的艺术品网上拍卖站点;在二手汽车拍卖行业中有两大著名的拍卖商,日本的AUCNET和美国的Manheim,AUCNET是有一位名叫Fujisaki的二手汽车经销商于1985年创建的,其目标是将计算机和先进的通讯技术应用于批发市场中的二手汽车拍卖生意。为阻止日本AUCNET公司试图渗透进美国的汽车拍卖市场,美国人成立了Manheim在线(MOL)来销售二手汽车,现在Manheim每年大约拍卖600万辆汽车;欧洲各国在农产品的网上拍卖业方面比较发达,欧洲水产市场每年的交易额高达100亿美元,因此一些企业家在欧洲450家大型水产拍卖市场建立了网上交易系统,在荷兰,渔民每次出海周期为5天,出海两天后,就开始通过互联网售鱼,5天后回到岸上,他们的捕捞物也卖得差不多了①。在西方国家各个行业中,一些网上拍卖商正日益发挥出其重要的作用。
2、 我国网上拍卖市场现状
在我国,一些著名的网站很早就参与到了网上拍卖中来了,许多网络服务商准备将网上拍卖作为其发展电子商务的切人点。1999年6月正式开通的雅宝竞价交易网(www.yabuy.com),是中国大陆开通最早,也是目前访问人数最多、物品数量和种类最丰富、交易最活跃的专业竞价交易平台之一。开通仅半年其日访问量已超过5万人次,注册用户人数超过30万人,在线物品数量约20000余件,竞标率达到70%左右。
1999-2000年的时候,中国的拍卖网站一度也多达上百家,其中以雅宝、易趣(www.eachnet.com)、酷必得(www.coolbid.com)、6688(www.6688.com)等最为知名,随着.COM泡沫的破灭,只有易趣发展壮大起来。随着网络经济的逐渐趋于理性,没有强力竞争对手的易趣得到了迅速发展,成为中国拍卖网站事实上的霸主,也被称为“中国的eBay”。易趣网,开办不到3个月的时间,注册用户达43000余人,登录物品超过35000件,网上成交数高达10000余件。2002年3月,eBay以3000万美元的代价取得了易趣33%的股权,开始正式进军中国网上拍卖市场,6月11日,eBay以1.5亿美元的现金购买了易趣网的剩余股份,
成为易趣网的最大股东。
2003年7月8日,已在B2B领域巩固了领先地位的阿里巴巴突然宣布投资1亿元成立C2C电子商务网站——淘宝网(www.taobao.com),阿里巴巴此举十分意外,因为此前首席执行官马云几乎在所有的场合都表示了阿里巴巴将专注于B2B领域,而1亿元的投资对阿里巴巴来说不可谓不大。但仔细考虑就会发现这是一个值得下的赌注,中国的电子商务市场,除了易趣以外,几乎已经没有成规模的C2C的拍卖网站了,而且易趣并不是在苦苦支撑,而是渐入佳境,这至少证明,拍卖网站在中国并不是不可行的,实际上仍然有足够的发展潜力,看看中国网民数量的增长就可以预期这个市场的前景。
2004年1月13日雅虎和新浪共同在美国和北京两地同时宣布签署一项建立合资公司的最终协议,参与中国网上拍卖市场的竞争,建立了网上拍卖网站一拍网(www.1pai.com.cn),为中国的中小型企业、买家和卖家提供全新的基于网上拍卖的电子商务服务,雅虎联合创始人杨致远亲临北京宣传推广网上拍卖②。中国网上拍卖市场持续升温。
随着雅虎和新浪的加入,中国的网上拍卖市场逐步形成了eBay+易趣、阿里巴巴+淘宝、雅虎+新浪三足鼎立的格局,这些实力派网络巨头的加入,一方面显示了中国网上拍卖市场的巨大前景,另一方面也会使这个市场逐步走向正轨,真正的竞争也将从此开始,对于广大用户来说,竞争将是一件好事。
据iResearch的网上拍卖研究报告估计,2002年中国网络拍卖市场有9.4亿元的规模,2003年有19.2亿元的规模,预计2004年中国网络拍卖市场将有33.7亿元的规模③。可见,中国网上拍卖市场潜力巨大,方兴未艾。
四、 我国网上拍卖面临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1、 网上拍卖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拍卖法》明确规定了个人不能进行拍卖,拍卖企业注册资金至少应为100万,拍卖文物的注册资金应在1000万之上。虽然《拍卖法》主要规范传统的拍卖,未涉及网上拍卖,但能不能以传统《拍卖法》对其进行规范却在业界不无争议,但至少有一点,个人拍卖(当然指网上个人拍卖,网下个人拍卖非法)很难被法律承认,进行网上个人拍卖有很大的法律与政策风险。而在业界,法律与政策往往是指示灯,有关网上拍卖的法律将如何制定在有关部门和业界尚在讨论中,可见网上拍卖还潜伏着巨大法律与政策风险。
据国家内贸局的有关人士透露,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网上拍卖中哄抬价格、恶意竞价、商品资料与实际不符等情况屡有发生,而受害者又找不到相应的说法。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有关网上拍卖的相关规定和《拍卖法》的实施细则,从法律上规范网上拍卖行为,届时网上拍卖的无序状态将随之结束。
2000年初,香港制定了《电子交易条例》,明确规定了要保留电子交易记录;确定了电子合约的法律效力;也包括电子交易发生时间和地点的确认;最后还有违反电子交易条例的责任。国内可以借鉴香港与国外的经验,以政府立法的形式对网上拍卖行为加以约束,这将对网上拍卖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广东省在规范电子交易活动的立法上已经走在了前列,广东省在2003年初制订并公布实施《广东省电子交易条例》,此条例将为规范电子交易活动,维护电子交易正常秩序和促进电子商务包括网上拍卖的发展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
2、 网上拍卖的信用困惑及其规范措施
网上拍卖由于基本是通过网站拍卖系统进行的,所以会经常出现“所见非所得”的情况。拍卖物品的质量不如网上所描述的那样,付款不交货等欺诈问题很普遍。这些信用问题主要和网络的特性有关,网络是虚拟的,交易双方可以根本不见面而完全通过网络完成整个交易行为。网站也难以阻止用户以多个用户名注册,而且用户的真实身份有时难以查明,信用制度在中国又很不完善,所以难免会滋生欺诈现象。
解决网上拍卖的信用问题,就是要在网上拍卖的环境中,解决信息的私密性、完整性、不可抵赖性以及身份确认问题,其解决方案是多种多样的。比如,采用电子身份证,这将有有助于对网上交易的交易者的确认,我国目前正在进行智能身份证的建设工作,智能身份证的应用正在试点中;建立认证中心安全认证机制,认证中心实际上起到了信用中介的作用。有了这样的认证机制就能够在技术上保证交易信息的真实与完整;还有现在广泛使用的交易者信誉或者诚信评价机制,为诚信度高的交易这提供更多的交易方便条件,同时也要惩罚非诚信的网上拍卖者;增加网上拍卖的透明度,可以通过多媒体技术来展示产品;交易活跃、有良好信用记录的网上拍卖者还可以组成各种网上社团,制止和惩戒各种网上欺诈行为。
3、 网上拍卖的非法行为及其解决办法
基于互联网的开放性,网上拍卖在拍卖方式和拍卖品等各个方面也具有开放性,这将对网上拍卖的监督和管理带来不利影响。网上拍卖的非法行为也时有发生。在一些特殊的拍卖方式下,拍卖过程和拍卖品是秘密的,这就为网上拍卖的非法行为提供了生存的土壤。在网上拍卖下,有时候拍卖品可能是色情物品或者违禁物品等,比如,曾发生过拍卖“国务院.com”域名的非法行为;还有,一名匿名的卖家在eBay的德国分站上拍卖人体肾脏,这项拍卖叫价高达20万马克,他可以在瑞士的苏黎士做肾脏摘除手术,eBay及时发现和终止了这项拍卖活动。
各种非法活动严重影响和制约了网上拍卖的健康发展,对于网上拍卖的非法活动应当坚决依法禁止和打击。首先,应当规划和制定网上拍卖的有关法律规定,在打击网上非法拍卖活动中做到有法可依;其次,为净化互联网环境,国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包括网上拍卖在内的优秀的电子商务企业的发展;再次,拍卖网站应当加强对拍卖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实时在线监控网上拍卖活动,剔除不法的网上拍卖活动;还有,强化对网上拍卖交易者的身份认证,加强诚信评价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4、 网上拍卖的征税问题
据报道,英国在网上电子商务方面2002年流失的税收额多达100亿英镑。到2003年,美国电子商务税收流失达到了450亿美元。由于国内的网上拍卖业正处于起步阶段,大多数网上拍卖网站还没有形成其主要的赢利模式,并且技术上也不具备建立完善的税收征管体系的条件,所以我国网上拍卖目前状况不适宜征税,但从长远来看,对网上拍卖的征税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目前对网上拍卖在内的电子商务应采取的税收对策已经达成了初步的公识:必须坚持税制便利、易于遵从的原则;必须坚持税收公平的原则;必须坚持税收中性的原则;必须重视国际合作与协调,寻求全球无缝税收管理办法;对网上拍卖在内的电子商务采取扶持态度,暂时不征收新税和附加税等。
5、 网上拍卖的线下交易难题
参与网上拍卖的交易者有很大比例的人在拍卖网站上参与物品的竞拍,但是在竞标达成后,却采取线下交易支付的方式来完成交易。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拍卖网站的发展和壮大。同时线下交易在将来对网上拍卖征税后,可能还滋生偷逃税款的犯罪行为等。不过线下交易又是中国网上拍卖发展不能不选择的交易方式,因为中国的网上支付系统与发达国家,如美国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这与中国的信用体系的建设有直接的关系。中国目前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信用体系,而拍卖网站自身的信用评价体系尚不足以对网上交易者的各种属性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再加上国内的物流配送体系也不发达,所以许多的网上拍卖者采取更加安全有效的交易方式——直接见面线下交易。
从长远来看,线下交易影响和制约了网上拍卖业的发展。而要解决这个难题则需要有长远的眼光和规划,首先,包括网上拍卖在内的电子商务业界需要积极推广和宣传网上支付,培育更多的人网上购买和网上支付的习惯;其次,电子商务业界、银行以及信用中介机构应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评价机制,提供有效、安全、方便的网上支付解决方案;加强物流配送能力,完善物流配送体系,降低电子商务的物流配送成本。
6、 网上拍卖的欺诈行为及其防范措施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交易也迅速增加,买者和卖者的欺诈行为时有发生,网上拍卖是网上欺诈最经常的来源,网上拍卖欺诈行为占所有Internet欺诈行为的70%以上。
表二:1999年—2001年网上诈骗行为的来源
方式 2001年 2000年 1999年
网上支付 70% 78% 87%
一般销售 9% 10% 7%
计算机软件 2% 1% 1.3%
资料来源:马俊、汪寿阳、黎建强编著,《网上拍卖的理论与实务》,第1页,
科学出版社,2003年
网上欺诈行为分为卖者欺诈行为和买者欺诈行为。
卖者欺诈行为分为几种:
不运送物品:卖主将实际上根本不存在的物品展出拍卖,卖主取得拍卖物款,
但物品却不会送到买主手中。如果买主使用信用卡支付,卖主有时还会得到买主的姓名和信用卡号码,容易导致金融诈骗。
虚假描述:卖主使用了比实际物品更好的图片或者假图片来描述要拍卖的物品。在许多情形下,拍卖的物品与实际运送的物品不相符有时是由买卖双方对物品的各自的理解和预期不同所导致的。
虚增费用:卖主在拍卖后增加隐含的费用以使自己获得更多的利益。他不是收取统一的邮资和处理费,而是卖主分别收取邮资、处理费和货运包装费。
黑市物品的出售:卖者出售黑市物品,这些物品包括复制的软件、音乐CD、录影带等,它们不需要包装盒、保修证书或者使用说明。
买者的欺诈行为也分为几种:
多重投标: 一个买者对一件相同的物品使用不同的假名多次投标,同一个买者的多次投标使得价格逐渐上升,这使一些潜在的买家不敢投标,然后,在拍卖的最后时刻,此买者撤回其高的投标,从而他仅以非常低的投标价赢得物品。
投标者共谋:投标者通过共谋降低竞争水平,从而降低物品的成交价。
退款欺诈:对于有缺陷的物品,买者也许在归还物品前,试图获得退款,一旦获得退款,他们却不归还物品。
司法机关已经开始努力阻止网上拍卖诈骗的产生,此外,拍卖网站自己也在采取行动阻止诈骗活动,eBay 采取了多种措施来降低网上拍卖的欺诈行为,这对我国的拍卖网站有非常好的借鉴意义。
守法拍卖活动:对于参加商标和版权拍卖的业主,当标有他们品牌的商品出售时,提醒他们引起警惕,业主可以确定该商品是否为赝品,如果是,则有权要求拍卖网站停止出售。
反馈板:允许买卖双方在拍卖结束后互相评论对方的行为,具有大量负回馈的用户将被暂停参加商业活动。
保险:比如eBay规定,购买价值200美元的商品将获得免费保险以及25美元的绝对免赔额。
第三方条件契约服务:对于价格高于200美元的商品,eBay使用第三方条件契约服务,这需要用户交纳一定的费用。有些网上拍卖商,使用其内部的条件契约系统来保存消费者的信用帐号,且只有当买者检查物品后并对其表示满意时,契约系统才将资金交付给卖主。7、 网上拍卖中卖主操纵价格问题
当拍卖中只剩下一个拍卖者时,卖者通过自己投标试图抬高拍卖的最终价格,大多数拍卖商不允许卖者对自己的物品提交投标,但网络环境下,一个卖者可以建立一个假的身份、使用新的Email地址,使用假的身份在自己的拍卖中投标。
身份证或智能身份证以及信用卡帐号的严格鉴定有助于打击网上操纵价格行为;对于昂贵物品的拍卖,拍卖网站应要求买卖双方提供有一定诚信水平的保荐人;拍卖网站也可以经常邀请活跃的网上买卖者参加团体的聚会以加强买卖双方的了解;拍卖者或者拍卖商可以成立各种社团,在社团里有各自的家庭地址、电话等资料。由于在社团里面大家相互监督,并且相互帮助,因此可以减少欺骗行为的发生。
五、我国网上拍卖的发展趋势
1、 我国网上拍卖市场潜力巨大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统计,我国互联网用户数量已经增加到8000万④。因为中国上网人口基数很大的缘故,网上拍卖所依托的用户群是非常庞大的,所以网上拍卖在中国发展的潜力是非常巨大的。据慧聪国际资讯公司的调查,有52%的调查对象表示,对网上拍卖这种交易方式的态度“一般”;有32.2%的人表示自己比较喜欢网上拍卖,有11.3%的人表示自己不太喜欢网上拍卖,而表示“非常喜欢”和“非常不喜欢”的人只有4.0%和0.6%⑤。网上拍卖在中国的迅速发展反应了中国对全球基于Internet的电子交易的发展和国内市场需求的强烈回应。
2、 网上拍卖在未来将不仅仅局限在大城市,中小城市也将成为
网上拍卖的重要市场
从地理位置上看,中国大多数网上拍卖公司的总部设在我国最重要的几个政治、文化或者商业中心——北京、上海和广州。在我国,居住在大城市的人们有很高的收入水平,有更多的机会和资源接近Internet,拍卖商考虑到这些富裕城市的人更加开放,网络观念强,基础设施也更加先进,所以他们先从最富有的城市扩大市场,但是随着网上拍卖市场竞争的加剧,各大拍卖网站为争取更多的人参与网上拍卖,形成较大规模和影响力的客户群体,它们正等待时机进军国内中小城市拍卖市场。
3、 行业性质的B2B模式网上拍卖将获得长足发展
从交易模式上看,现在C2C模式在我国网上拍卖市场中占优势。但是,B2B网上拍卖模式将逐渐取代C2C网上拍卖模式占据支配地位,适合于中小型规模企业的B2B拍卖平台将改变传统的采购和供应方法。C2C拍卖模式网站往往是一些综合性的拍卖网站,而B2B拍卖模式往往是一些专业性、行业性的拍卖站点,随着消费者和商家对细分市场需求的增加,专业化、细分化的B2B拍卖网站将获得长足的发展。
在综合性网上拍卖网站大发展的情况下,中国的行业或专业网上拍卖市场将在未来得以更快的发展。行业拍卖站点的发展将与中国行业门户网站的发展休戚相关,中国门户网站现在已经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开始走向成熟,而国内的行业性门户站点的发展却很不成熟,这也制约了行业性网上拍卖站点的发展,可见,行业性网上拍卖市场的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4、网上拍卖物品的种类将越来越丰富
从销售物品上看,由于大多数在线拍卖商广泛使用C2C交易模式,所以网上拍卖总是努力吸引越来越多的卖家在其网站发布商品消息,这样大多数的拍卖网站提供的物品大类型在10种以上,甚至更多。
尽管二手货物在网上拍卖市场中占有优势,但是经过一些生产商的初步探索,他们发现了一条新产品的销售分配渠道,这就是将新产品信息发布到拍卖网站上,特别是电脑和手机类产品在网上拍卖市场占了最大份额。
将来,高科技产品在网上拍卖中会越来越多地受到欢迎。尤其是在信息技术服务市场,网上拍卖将在IT公司信息服务产品的外购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4、 各种网上拍卖技术和方法将得以创新和应用
随着科技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网上拍卖的发展将会十分迅速,为完善网上拍卖,各种先进的网上拍卖技术和方法将得以应用,比如,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加潜在的买者和卖者之间的交流、改善搜索功能、使用多媒体展示产品、新的拍卖方式、使用智能代理等技术。
作为电子商务中最具活力的组成部分,网上拍卖的发展正方兴未艾,其商业潜力尚待发掘,特别是在中国,其发展的空间还非常巨大;作为一种方便的交易方式,网上拍卖的过程充满乐趣和智慧,正日益成为人们时尚生活的一种方式。
注释:
①马俊、汪寿阳、黎建强:《网上拍卖的理论与实务》,第200页,科学出版社,2003年
②丁飞洋:《拍卖槌敲响电子商务,中国网上拍卖市场渐热》,中国经营报,2004年2月
③iResearch:《2003年中国网上拍卖研究报告》,www.iresearch.com.cn, 2004年2月
④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十三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www.cnnic.net.cn, 2004年2月
⑤北京慧聪国际资讯有限公司:《网上拍卖用户调查报告》,200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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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龙朝晖、谭展超:《我国网上拍卖的税收征管问题研究》 财经问题研究2001年第12期
[7]马俊、汪寿阳、黎建强:《网上拍卖的理论与实务》 科学出版社 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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